商標申請註冊指定使用之商品暨服務名稱異動
為使商品及服務分類更合時宜,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增修商標申請註冊指定使用之商品/服務名稱(詳如附表)。並於106年7月1日起公告實施。

商標電子申請系統建置之「指定使用商品/服務類別及名稱」將同步更新。透過商標電子申請系統申請註冊者,申請前請確實下載最新異動內容,才可享有減免300元規費之優惠。


附表:增修商品/服務名稱表
資料來源:經濟部智慧財產局